上海兴伟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
会计档案管理制度


1、本基金会的会计档案包括 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税务申报资料、会计报告、审计报告、验资报告、资产评估报告、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,如合同、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。 2、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,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,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。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,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。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。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,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,经部门 经理审查,财务负责人批准,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。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,销毁时应有监销人员共同参加,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。 3、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,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,若要查阅入库档案,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。 基金会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,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,经财务经理同意,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。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,应持有单位介绍信,经财务经理同意后,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,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、查阅日期、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。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,如有特殊情况,需带出室外复印时,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,并限期归还。 4、会计档案的交接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,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,须办理交接手续,并由监交人移交人、接收人签字或盖章。 5、本办法适用 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 6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,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。 6.1 会计凭证类: 原始凭证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 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 年 6.2 会计账簿类: 日记账 15 年 其中: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 年 明细账、总账、辅助账 15 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 年 6.3 会计报表类: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(包括文字分析) 3 年 月、季度会计报表(包括文字分析) 5 年 年度会计报表(包括文字分析) 永久 6.4 其他类: (1)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(2) 财务成本计划 3 年 (3) 主要财务会计文件、合同、协议 永久